2025年东莞日报社公开招聘7人公告

信息来源: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5-5-20      点击人次:237

  东莞日报社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东莞日报社为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自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东莞日报社发展需要,2025年拟对外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7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东莞市属媒体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有志于从事新闻及相关工作,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2、报名方法
 
  采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附件1),于2025年5月23日9:00至5月29日23:59登录报名系统报名。若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或报考信息不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地址: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2)户口簿或户口卡(户主页及个人页)PDF扫描件;
 
  (3)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业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5)工作经验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及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PDF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报名结束10个工作日内由东莞日报社采取网络方式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凡材料不齐全、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6月14日前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如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3:1,该岗位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以符合招考比例。
 
  1、笔试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数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时间网进行公告。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考生须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时间网公示5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备案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将招聘结果及岗位聘用备案材料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将在考察阶段进行资格复审。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本公告由东莞日报社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9-23126513,23126395。
 
  附件:
 
 
 
  东莞日报社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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